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和《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晋发〔2024〕11号)的精神,鼓励我省中小微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4〕17号),组织各市开展了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初审、专家审核,省直相关厅局核实等工作,完成了项目评审。现对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励企业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服务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服务处:0351-5607178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0351-3119533
附件: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29日